工作时间: 9.00-17.00 工作日 13911889327(同微) web@fuwu100.cn

广东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北京讨债公司专业为企业,个人讨债、要债、追债、收债、清债、收账等业务,公司历经多年收数实践,坚固了自己的实力,以良好的信誉及服务博得了社会好评,取得了骄人业绩。

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   
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   
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   
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   
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   
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   
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   
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  
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   
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 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

广东,简称“粤”,位于中国大陆最南部,东邻福建,西连广西,北与江西、湖南交界,南部濒临南海,珠江口东西两侧分别与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接壤,西南部雷州半岛隔琼州海峡与海南省相望。

广东的陆地范围在北纬20°09’~25°31’,东经109°45’~117°20’之间1,东西跨度约800公里,南北跨度约600公里2。地形地貌复杂多样,有山地、丘陵、台地和平原,其中山地和丘陵占比较大1。同时,广东也是中国第一经济大省,人口众多,华侨广布。

广东的气候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,炎热多雨,台风频繁2。河流众多,水量充足,珠江是其中最大的河流2。海岸线漫长,拥有广州、深圳、汕头和湛江等大港,是中国大陆海岸线最长的省份之一。

广东的历史悠久,文化丰富。据考古发现,12.9万年以前,广东已有人类活动遗迹。夏、商以前,未通中国。春秋、战国时,为百粤杂居之地,号称陆梁。秦平陆梁,置南海郡,是为广东属中国之始2。此外,广东还有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,如粤剧、广东音乐、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习俗等。

在经济发展方面,广东一直是中国的经济强省。以2023年为例,广东地区生产总值为135673.16亿元,同比增长4.8%。其中,第一产业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均实现了稳步增长